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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地基租给别人后,在上面盖了他的房子征收后,我有补偿吗?

征地补偿 2023-04-10 11: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个要分情况,租客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1、拆迁租户是否能够得到补偿,房东和租户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就可以约定,同时也可确定补偿的范围、金额。
    2、如果房子已经被政府列入规划改造区域的,那么房东在出租前最好告知租户有拆迁可能,避免租户投入过多的装修等经营成本,增加损失。
    3、其次,在装饰装修补偿方面,主要看装修能否拆除。”检察官说,对于能拆除的,可以由租户自行搬离。对于已经与房子固定、不便拆除的,如果合同尚未到期便遇到了拆迁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此外,如果承租户承租的房子性质是“非住宅”商业,且是合法经营的,那么承租人可以向房屋征收部门主张停产停业等其他损失。
  • 房屋征收过程中,承租人可以主张的补偿内容有租赁房屋的费用,因拆迁而需要承担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等。但是承租人主要是由房屋出租人进行赔偿,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的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房屋出租人按照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你好,房屋被征收之后是有拆迁补偿的,如果没有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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