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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了装修后的二手房。现在楼下有漏水的反应。责任应该是谁?

二手房 2023-04-10 14: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再起诉
  • 购买的二手房如果还处于保修期限内,可以要求开发商负责维修,开发商没有尽到保修的义务,可以向当地房管局进行投诉。超出了保修期限,应当查出房屋漏水的原因。公共部分漏水可以审启动房屋维修金维修,如果是楼上业主装修不当可以请求楼上业主负责或赔偿。如果是新买的可以要求原业主承担,不属于以上原因,只能自己承担。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开发商对防水的赔偿责任: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五年。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楼上住户装修导致漏水物业一般没有责任,但可以要求物业和社区进行交涉。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户主赔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确定责任主体。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楼上漏水的,以下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1、房屋交付使用年限,要是在质量保修范围则由开发商负责;
    2、该漏水部位若是装修改装的则有装修企业负责;
    3、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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