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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一方父母,向一方索要照顾孩子的费用,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合适吗?请律师回答,谢谢

婚姻债务 2023-04-11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的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应该予以共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夫妻应当用共同财产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共同财产不足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支付办法和金额由双方约定,约定不成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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