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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开了一家商店。被烟草检查拿走了十一条不是我店烟码的烟。会怎么处理?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4-11 0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到烟草局申请复议

  • 1、可向上级烟草局投诉;
    2、质量问题可向工商局投诉;
    3、服务态度等问题可向行风办投诉;
    4、机关办事效率问题可向效能办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可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工商局、烟草局投诉。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现违法嫌疑或者收到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延长立案决定期限的,应当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案查处:
    (一)经初步调查,掌握了一定的违法事实,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二)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当事人违法事实和证据,需要立案查处的;
    (三)掌握了当事人违法活动线索,且有违法嫌疑需要继续进行调查的;
    (四)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的案件;
    (五)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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