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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怀孕的小三,我能起诉他吗?

婚外情 2023-04-11 14: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当然可以起诉,双方发生性行为导致女方怀孕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因人流导致女方不孕的也并不属于男方的直接过错,因此,对于女方要求男方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甚至损害赔偿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女方诉请。但是如果双方之前在一起同居的,法院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2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 可以起诉小三的情形如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也有婚姻关系而重婚的;2、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其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的。
    一般只要小三没有与对方领取结婚证的,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上对做小三没有明确性的规定,通常是道德上的谴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可以起诉小三的情形如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也有婚姻关系而重婚的;
    2、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其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的。
    一般只要小三没有与对方领取结婚证的,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法律上对做小三没有明确性的规定,通常是道德上的谴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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