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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无法偿还,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4-12 0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2、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法律分析:1、对于暂时无力偿还的,可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2、有能力却不偿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借款人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个人债务无法偿还的,债务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或者分期偿还;而债权人可以催告债务人及时还款,并且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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