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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店工作5天,老板说不适合在药店工作,适用期工资不发。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4-12 0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可以先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具体步骤如下:第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第二、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第四、提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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