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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未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是否有支付责任

讨薪 2023-05-09 13: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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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农民工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起诉承包人,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工资;若农民工与包工头形成劳动关系的,也可以通过行政手段高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向当地劳动监察保障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其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法律分析:欠工人工资,业主负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 有责任。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发包方尚欠承包方工程款的,发包方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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