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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婚前给我买的三金属于我的婚前财产吗?但现在我和丈夫要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4-12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财产就是在结婚之前双方各自的个人财产,只要是在结婚之前购买的,就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结婚后卖掉也是个人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了,婚前财产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1、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无约定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不能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婚前财产应当归一方所有;2、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双方才需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婚前财产,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婚前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离婚时婚前财产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离婚时婚前财产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
    3、离婚时婚前财产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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