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提取公积金,提示有未确认的提取记录是怎么回事?

社会保险 2023-04-13 09: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 公积金提取 记录单不见了,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员工的 身份证原件 到公积金中心补打 住房公积金提取 记录单。前提是公积金中心的系统里存有此员工的信息。 2、如果系统里没有此员工的信息,则视同从未提取过。那么就需要重新申请提取,所需材料也跟第一次提取准备的材料相同。
  • 申请提取公积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必须满足需要使用公积金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提取,办理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下:1、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申请材料;2、到经办网点办理受理扫描材料;3、中心审批,时间为三日;4、提取转账。如果是销户提取则不需要经过第二个流程,直接到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办理提取即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阿勒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