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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离婚后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4-13 09: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房产公证的流程:
    1、应当提前准备好办理婚后房产公证需要材料;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填写公证的申请表。
    4、在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1、夫妻离婚后房产公证有效的。但必须满足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且依法经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离婚后房屋公证的程序:
    1、夫妻双方当事人准备房屋公证的相关材料;
    2、双方亲自共同到不动产所在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处对公证事项和材料进行核实;
    4、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公证条件的,依法为其办理公证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夫妻双方出具房屋公证书。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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