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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告诉我业主在住宅区外红线图范围内是否有使用权。

小区物权 2023-04-14 1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建筑红线是指建筑物的外立面所不能超出的界线。建筑红线可与道路红线重合,一般在新城市中常使建筑红线退于道路红线之后,以便腾出用地,改善或美化环境,取得良好的效果用地红线是围起某个地块的一些坐标点连成的线,红线内土地面积就是取得使用权的用地范围。开发建设这个地块的建筑小区时候,还需要退红线2米左右,这个数字各地不一,要看当地规划局的规定。小区的建筑必须在退红线范围内,退出的这块地不准占用。也就是说,尽管你已经为退出的这块地付出了土地出让金,但就是不准占用。用地红线只是标注在红线图上,现场是看不到的。不过退界线就一目了然:小区的围墙就是退界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民法典对小区红线的规定:
    1、用地红线,是围起某个地块的一些坐标点连成的线,红线内土地面积就是取得使用权的用地范围。
    2、建筑红线,也称“建筑控制线”,指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红线。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是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不属于业主共有的,不得侵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这个说法不完全对。
    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土地证的权利人。买房的业主,一般是房屋所在土地的范围内的权利属于业主。除非卖楼的合同里面说明公摊的面积有所扩大。
    但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规划报建时是确认使用范围的,如果超出规划的范围建设,业主则可以提出异议,要求发展商按规划批准文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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