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汕头市达濠区民政局每周几办理离婚手续

起诉离婚 2023-04-14 2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民政局离婚如何办理手续
    1、民政局离婚办理的手续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需要等待30天,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个期间,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去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的,在申请撤回后,就不能办理离婚登记了;
    (3)在30天期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4)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和离婚协议书后,准予登记,发放离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2、准备离婚材料: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状(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3、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4、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5、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原告到庭参诉。
    6、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被告同意离婚请求,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原告仍坚持要求离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7、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办理离婚手续最少需要30天,双方携带身份证件和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经过30天的冷静期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登记离婚流程:第1、是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第2、是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3、是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办理离婚手续最少需要30天,双方携带身份证件和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经过30天的冷静期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登记离婚流程:第1、是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第2、是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3、是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玉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