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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无过错方还能向有过错方进行赔赏吗

离婚 2012-08-14 04:1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以 的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 无过错方,无须向有过错方赔偿。
  • 如果离婚前,无过错方为原告,那么必须在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无过错方为被告,那么可以再离婚后1年内单独提起赔偿之诉。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几种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的情况,除此以外不可以要求赔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供参考
  •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时未提出的,不能再提出。石家庄刘素波律师
  • 不一定了。如果离婚前,无过错方为原告,那么必须在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无过错方为被告,那么可以再离婚后1年内单独提起赔偿之诉。 你看你是哪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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