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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众安借了20000元,提现时他说我的银行卡不正常,然后冻结了这笔钱?是否还需要偿还?

债务追讨 2023-04-15 1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会冻结你银行卡。 逾期会造成你的征信不良。以后你也做不了任何贷款。 而且征信恢复是从你结清之日开始算起五年以后自动恢复的。 并且你碰网贷以后,再想贷款就非常困难。因为银行或者金融机构会认为你资质差,就算贷给你,利率也高。
    建议尽快还款。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会有影响,以后按时还款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根据你说明的情况,能够判断,你遇到的是诈骗的,骗子是在冒充贷款公司,目的就是骗你的钱,根本没有贷款。
    正规的贷款公司是不需要在收到借款之前缴纳任何费用的。让你交纳费用都是诈骗的套路。
    这种诈骗有一个简单的识别方式:因为骗子的APP是假的,所以可以去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核实一下。如果应用商店里面没有,就是有问题的。
    即使填写错了银行账号,转账也是原路返回,不会有资金损失,更不需要什么验证资金进行解冻。也不需要保证金。所以这就是骗子的套路。卡号错误的情况,也是骗子修改成错误的,就是为了诈骗找个理由。
  • 不需要还款或办理解冻。
    1,申请网贷即相当于和金融公司签订贷款协议,但是款项没有到达个人指定账户,如果对方不能提供打款证明文件,那就相当于对方未履行协议,该协议无效或者你可以申请反诉。
    2,银行账户被冻结需要持卡人本人与银行进行协调处理,而不是什么打款给第三方金融机构,他们也没有权限处理该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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