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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有质量问题,刚买不到一个月怎么处理?

产品质量 2023-04-16 1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刚买的汽车发现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或退货。法律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 法律分析:刚买的汽车发现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或退货。法律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二十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 法律分析:刚买的汽车发现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或退货。
    法律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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