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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三年,对方给了我大约有六万。追我时说我的开支算他的,所以给了这些,说相处好了结婚,但是现在他没有结婚的意思,他要我退钱。我可以不退吗

同居 2023-04-28 11:08 人浏览
共3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些支出需要区分看待。 首先,如果是较大额赠与,很有可能被视作系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目的未达成的,可以要求返还。 不过,如果是消费性支出,比如购买衣服、日常用品等,还有特定节日的转账,比如“520”、“1314”这些有恋爱象征意义的红包,一方已经接受的,赠与即已完成。 建议您先同男方积极协商退还金额和方式等,如有相关法律需求,欢迎进一步联系咨询。
  • 一般而言,情侣在恋爱期间为另一方的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是认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钱款因为赠与的性质是无法向对方要回的;另一方面,如果是情侣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在分手之后出借款项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要借款本金和利息,这部分款项可以要回,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 您好,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赠与的东西和钱要看情况是否退回。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是否应该返还: 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 2、如果是赠与,一要看财物金额大小,而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
  • 同居三年,对方给了我大约有六万。追我时说我的开支算他的,所以给了这些,说相处好了结婚,但是现在他没有结婚的意思,他要我退钱。我可以不退吗,可以的
  • 您好,要看这些钱给你的具体方式和用途,具体分析
  • 当然可以不退钱了 既然承诺不要,就要遵守约定
  • 具体情况,具体了解了才可以给到更准确的答复
  •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赠予,你可以不同意返还。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要你退多少钱
  •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主张不退钱的
  • 现在他已经起诉了吗?诉状有吗?
  • 你好,有证明他说这是给你的吗
  •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要退得
  • 你好1原因可以详细的说一下
  • 你好如果是婚前赠与的不用退
  • 您好 需要看您这边的详情的
  • 建议和对方沟通协商解决
  • 你这个情况,可以不用赔
  •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婚姻存续期间内的收入等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可以分割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一般不可以要回,若是当事人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是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一般不可以要回,若是当事人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是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保留证据建议协商处理
  • 具体要看一下这些钱的支出用途
  •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赠予,你可以不同意返还。
  • 您好, 需要您说明下具体情况
  • 不可以的 要退还给对方的
  • 你好,为了更好地回答你的问题,请你说下详细情况,我们进一步沟通。
  •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 你好,你说的情况原则上,是不用退还的
  • 你好,可以不退,属于恋爱期赠与
  • 你好,生活共同的花销可以不用退
  • 您好,给您开支了多少啊,
  • 麻烦情况再说完整点!当前您说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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