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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准农村宅基地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4-17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下条件,不会批准的,要是满足条件,村里没有理由拒绝批复,可以向当地国土局反映。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2、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3、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4、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5、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申请宅基地不批的办法如下:
    1、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
    2、如果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不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 申请宅基地不批的办法如下:
    1、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
    2、如果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不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有: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二、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三、申请宅基地不批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不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
    2、村里没有多余的存量宅基地。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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