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律师 我帮别人办事,但我做不到 人家已经报警了,但我去了公安局退款 这还算不算诈骗

诈骗 2023-04-17 14: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安处理已经退款的诈骗案件,具体如下:
    1、诈骗案件中积极退赃属于认罪态度良好,可能会从轻判刑,即使犯罪嫌疑人把钱返还给那个报案的人,也不会影响诈骗的事实,只能作为定罪之后量刑方面的从轻处罚的考虑情节;
    2、情节轻微的可能会不予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退还的赃款应当还给受害者;
    3、查找不到赃款的,应当上缴财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淄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