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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烂尾了,贷款还了两年。我该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4-17 14: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申请。购买的房屋烂尾无法交付的,业主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请求暂停偿还房贷。业主也可以向政府部门求助,请求政府部门协商暂停偿还房贷。如果解决不了的,业主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解除相关合同停贷。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 1、要还房贷。业主购买的房屋烂尾无法交付的,不影响业主和银行建立的借贷关系,业主要偿还房贷。如果业主因房屋烂尾私自停贷的,就会构成债务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房子烂尾了,房贷仍然要还。借款人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是仍然要向银行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的,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或者分期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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