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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17岁的孩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了家用电器。他们能要回去吗?收货人有责任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4-17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上讲肯定是可以要回来的,因为这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卖掉的,但是实际上真是很麻烦的,你父母已经把文卖给了其他人,其他人也交了钱,肯定不会轻易的还给你,你需要付出很高的代价才能把这个房子收回来,在实际生活中是很难的。
  • 父母追回孩子卖掉的财物,如果孩子未满八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从而追回被孩子卖掉的财物;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通过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 父母追回孩子卖掉的财物的方式:如果孩子为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家长可以通过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从而追回被孩子卖掉的财产;如果孩子是八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而家长在孩子处分财物后又没有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那么可以通过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或拒绝追认,自始无效,从而追回财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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