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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权提取个人公积金吗?这是违法的吗?

社会保险 2023-04-17 1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公积金提取是自己去办理的,但是必须经过单位开具相关证明的,单位无法替员工办理的,受理时效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准,不同的地区偿还商贷需要的材料不同,需要中心当地公积金中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 住房公积金
    个人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提取公积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满足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租赁住房自住。
    二、满足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1、离休或者退休;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3、出国或者是出境定居;
    4、异地调动并将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5、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6、职工本判刑;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
    8、职工本人、配偶及某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而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及手续:
    根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具体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 符合条件提取即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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