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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医疗事故鉴定的轻微责任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4-18 06: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划分如下: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划分如下: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划分如下: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划分:
    1、轻微责任,主要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2、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
    3、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4、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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