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物业费欠费7000多元,违约金16000元,这笔违约金的价格合理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4-19 06: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法律上没有关于欠交物业费违约金的强制性标准,这由订约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如果订立合同订立了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那么按照约定处理违约金即可。如果认为违约金过低,可要求酌情提高,如果认为违约金过高,可要求酌情降低。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支付物业的违约金,物业公司只能要求业主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标准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物业费违约金是合法的,并不违法。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违约一方可请求对违约金作出适当调整。对于违约金过高的情况,目前法院通常按总金额的30%(每年)计算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都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欠交物业费违约金的标准,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物业合同中就违约金进行了约定时,则遵从约定计算违约金。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平顶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