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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立即将房贷全部还清,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4-19 0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还贷部分一般是属夫妻共有的。但如果该房贷是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或双方约定不属于夫妻共有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还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而定:
    1、若是用房产所有人的个人财产还贷,则此房贷还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若是用其在婚后的收益除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进行还贷,则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是婚后共有财产;
    3、夫妻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 1、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方名下的,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时对房产归属协议不成,确认房产归登记方的,共同还贷、婚后增值部分,应由登记方对另一方予以相应补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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