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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别人欠我的钱,但是他的房子已经抵押了,我现在起诉有用吗?

抵押担保 2023-04-19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可以确定债权债务,还可以强制执行

  • 被告欠钱且无法偿还债务,原告不能要求将被告的房产进行抵押,因为这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同时也触犯了法律。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401条可以看出,被告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是不履行财产抵押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其实法律的这个规定也就是说,原告并不能够要求对方的房子归自己所有,可以将被告的房子拍卖之后,将所获得的钱财给予原告。如果私自将被告的房子作为抵押或者抵债的工具,那么被法院发现了,也是要判回去的。另外在生活当中经常会有这样的事情,这是因为大家了解的法律不太全面,所以出现这种错误的情况。一旦因为房子纠纷,而闹到了法庭之上,那么房子大多数都会被判给被告,而且原告也是不能够直接要求法院,对于涉案房屋享有所有权。
    相信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对于这其中有着相应的了解,因此在签借款合同或者打欠条的时候,也没有必要写上房屋的问题,即使写了,房子也不会归自己,因此不要听信他人的言语。尽量将借款金额写得清清楚楚,最好也要写上借款时间,如果时间一到,对方依旧不还钱,那么就可以将其上诉至法院。这个时候法院会对被告名下的所有财产进行评估,然后进行拍卖,一旦程序完毕之后,就会将所得的款项归还于原告。
    因此大家在生活当中,还是要多读一些法律书籍的,不然可能会吃亏,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同时房产、车子以及贵重的东西是不能够用作抵押的,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而且对方一旦没钱或者经济困难所迫,也会通过自己一些高价值的财产来还债,这个时候千万不要认为财产是属于自己的,一定要要求法律来介入。
  •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房产已抵押的话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时行解决,但一定要收集诉讼的证据;在判决了之后如果还没有履行自己义务那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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