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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使用后如何投诉胃痛?

消费者维权 2023-04-19 1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是食品卫生问题就去食品药物安全监督局,如果是服务管理问题可以直接向医院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之第四项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这一规定至少明确了两个问题:一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是消费者协会的重要职责之一;二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以便解决其争议纠纷。
    第三十四条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的规定,不仅明确了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而且赋予了消费者遇到侵权行为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权利。
  • 消费者在投诉时,首先,应明确要投诉的具体食品和生产经营该食品的单位,包括食品的具体情况(食品中有异物、异味、包装标识不符合卫生要求)和生产经营该食品单位的地址等等;其次,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向监管部门反映相应的情况,以便监管部门及时收集到相应的证据;再次,消费者在投诉的时候要尽最大的可能保存相关的证据,如购物凭证、发生可疑食物中毒时剩余食物、病人的呕吐物等等,以使监管部门掌握相应的证据,查明真相。消费者掌握了这些投诉的要点,就可以给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很多的线索,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电话是12315。这个电话不仅仅可以受理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还可以咨询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广大消费者可以通过12315这个电话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咨询。
  • 法律分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如销售者拒绝赔偿,建议向工商或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一般未食用可以申请退货、换货。
    已经食用,可以向卖方提出适当补偿。出现呕吐等身体不适的情况,就要马上去治疗和做详细的检查,要将这个食品保存送去检测。保存好治疗费用发票、医生报告、购买小票等证据,之后可以进行投诉或者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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