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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照片被QQ群乱发了该怎么办?

网络侵权 2023-04-20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的,可以选择让他删除,清理发布的照片,自己可以选择到相关网站投诉,找到网站客服要求删除。若严重影响的可以选择报警。同时别人把自己的照片发到网上严重的损害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自己的照片被发到网上,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发布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停止侵害行为,删除已经公布的照片,要求侵权人采取措施,如恢复名誉,消除产生的不良影响,并对被侵权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别人若有乱发自己的照片的行为,当事人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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