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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前生了三个孩子,我再婚了,丈夫没有孩子,能不能再生?

其他 2023-04-20 09: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再婚家庭双方都有孩子是否可以再生这个问题各地的规定是不一样的,1、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2、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3、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 法律分析:不可以再生了。再婚夫妻可要求再生育的条件有: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法律分析:不可以再生了。再婚夫妻可要求再生育的条件有: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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