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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农村户口符合一户一宅,没有房屋的,在县城规划用地。不允许申请宅基地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4-21 17:2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农村户口,没有宅基地,符合条件的,可以在本村申请宅基地。已经有一处宅基地的,不能在其他地方再申请宅基地
  • 你好,可以据此申请,予以确定。
  • 没有宅基地证,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向村委会提交申请;
    2、由乡镇政府进行审核;
    3、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材料并现场勘测;
    4、县政府审批后公示;
    5、建房验收合格后,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符合一户一宅标准的村民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后可以建筑宅基地房屋。若符合规定而不予批准使用土地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 没有宅基地证,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向村委会提交申请2、由乡镇政府进行审核;3、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材料并现场勘测;4、县政府审批后公示;5、建房验收合格后,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你好,这个可以直接购买一份农村地
  • 你好,这个情况你可以去政府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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