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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4-21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卖房屋时,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要分情况而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居住未满两年的房子,房屋个人所得税为卖房和买房之间的差价减去需缴纳的各种税费后的百分之二十;
    2、居住满两年但不满五年的房子,房屋个人所得税为卖房和买房之间的差价减去印花税后的百分之二十;
    3、居住满五年的房子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卖房人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有两种情况;
    1、交易的房屋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
    2、交易的房屋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 卖房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
    1、交易的房屋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
    2、交易的房屋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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