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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在工地工作,老板恶意扣除了我的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 2023-04-21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员工工作中有过错,应负赔偿责任;
    2、如单位在操作、保管方面存在管理过错,减轻该员工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3、赔偿数额为该配件的修复或折旧费用;
    4、如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应一次性付清;如用人单位采取扣工资抵销方式,则每月扣除额度不应超过其工资收入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法律分析:1、员工工作中有过错,应负赔偿责任;
    2、如单位在操作、保管方面存在管理过错,减轻该员工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3、赔偿数额为该配件的修复或折旧费用;
    4、如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应一次性付清;如用人单位采取扣工资抵销方式,则每月扣除额度不应超过其工资收入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如果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没有正当理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足额进行给付;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通过去劳动局投诉、申请仲裁、协商等方式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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