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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个二手房,但是合同里没有写过户时间,房主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去过户怎么办,已经差不多一个月了

二手房 2023-04-24 11:14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首先应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根据交易习惯确定履行方式,并可以主张相应权利。
  • 可以起诉要求过户。建议你详细咨询律师以便更好了解。
  • 是通过中介购买的吗,什么理由不过户
  • 你好 如果有争议可以去法院起诉
  • 你好,可以找我们帮你审查合同
  • 你好,那你是想怎么处理呢
  • 你好那现在诉求是什么啊
  • 买二手房房产证下来了房主不给过户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房主约定合同履行期限;买主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房主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采取起诉手段,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买二手房不给过户,如果事先没有约定过户时间或超过过户时间,那么卖方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以提起诉讼,可以申请法院要求违约方履行过户的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过户义务,买房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买二手房房产证下来了房主不给过户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房主约定合同履行期限;买主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房主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采取起诉手段,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可以起诉逾期违约要求赔偿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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