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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六个月,但一年没有执行,能过期吗?

行政处罚 2023-04-21 1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拘役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6个月,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数罪并罚不超过1年;如果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前被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 拘役的期限最长是不能超过一年。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六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
    :《刑法》法律依据::《刑法》
    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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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拘役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至六个月,最长期限为一年
    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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