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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出了责任书,我付了全部责任,三天后还能复议吗?

行政复议 2023-04-22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认定全责后不可以复议。交通道路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一种行政行为。但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复核。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不能复议的。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三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不能申请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 一、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多长时间之内可以复议
    1、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三天之内可以复议。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复议的流程是什么
    复议的流程如下: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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