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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签收快递,拿回家的东西损坏了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4-22 08: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签收快递,视为对邮件内容的确认,签收后发现货物破损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认为属于快递公司运输责任的,需要有证据证实系快递运输导致破损。如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系快递公司运输导致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第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第五条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规范快递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快递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寄递安全与信息安全。
    第八条 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 寄快递东西损坏了的,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快递物品损坏了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收到快递后,先验货再签收,若发现物品已经损坏可拒收快递;
    2、若事后发现物件损坏的,先和寄件人沟通再联系送货员;
    3、发现物件损坏后,及时拍照保留证据;
    4、就报价赔偿进行沟通:有的直接申请赔偿,若无可自行维修,再凭发票申请赔偿;
    5、若不可维修就进行退货处理;
    6、若快递公司不处理,可投诉快递公司。
    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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