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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小产权,交了定金,卖方写了定金收据,卖方是代签的,买方没签字,这种情况,定金可以要回来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5-03 20:1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啊,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 可以要求返还,双方有具体争议可以协商处理
  • 要看协议是否有约定定金的内容。
  • 可以据此起诉,主张相关的退还。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签字交的定金不能要回来。但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根据定金罚则,要求收受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买东西交了定金,能否退要看情况。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按约定履行了义务的,则定金就可以退还或者抵作价款;如果该当事人不按约定履行的,则定金不予退还。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只要方法合适,定金要回来问题不大。主要有两种途径,根据规定,交了定金之后,你可以假装还想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关于主合同一些条文谈不拢,达不成一致,合同无法签订,定金返还,此种办法你要足够会演戏,假装要履行,但就是谈不拢。另外,可以将开发商房屋项目进行调查,涉及行政诉讼,低成本通过政府介入,解决问题。
    并且在房价上涨情况下,成功概率更大。
    祝好。
  • 你好,这个事情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 你好,没有签合同就可以要求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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