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有两套房都是商业贷款,想把第一套转公积金贷款可以吗?

房屋买卖 2023-04-24 08: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法律分析:能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是:1、商业贷款不能是组合贷;2、商业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的额度;3、申请人在公积金缴纳地工作并且公积金正常缴纳6个月及以上;4、申请人没有债务也没有逾期还款的记录;5、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一般有以下的5个贷款条件:1、信用良好,没有任何逾期的行为;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及以上;3、在当地正常交住房公积金;4、转贷业务要转贷到接受原住房贷款人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5、申请人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还没有结清,再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银行同意后,才能办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潮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