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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啊    是这样的,当时我驾驶的小货车经过一个三叉路口的时候,对面来了一辆摩托车.在与我驾驶的小货车不到7米的时候突然打左转向灯向我的右方向开过来,我赶紧踩刹车,在我刹车下来的时候摩托车挂在我的右大灯边,头撞在我车的右反光镜上倒下,我当场打电话给120又打了电话给交警过来处理,后来因伤者抢救无效死亡,后来专家对我车车速鉴定为每小时39-40公里,车况正常,刹车印5米 .     经交警部门处理划分我百分之50的责任,说我不文明  不注意 没有采取措施,我想我做为一名司机出了交通事故该做的我全做了,因此我不服,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和利益     

诉讼 2008-01-27 01: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警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您如果觉得不公正您可以不签字.现在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是一裁终局,没有复议程序,如果对于该认定不服,您只能在与对方的赔偿纠纷诉讼中请求法院裁判责任认定书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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