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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受伤了。你还能起诉吗?

家暴 2023-04-25 0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庭暴力的起诉:首先是收集好对方家暴的证据,如受伤的医学鉴定,然后向家暴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家庭暴力的维权: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或者依法请求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予以多分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家庭暴力的起诉:首先是收集好对方家暴的证据,如受伤的医学鉴定,然后向家暴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家庭暴力的维权: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或者依法请求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予以多分财产。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由婚姻或亲密关系、血缘和法律而联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包括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身体、性、情感等方面的暴力,同时包括威胁施以暴力的行为 。家庭暴力可能发生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等家庭成员之间。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家庭暴力起诉,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另一方可以收集好对方家暴的证据,如验伤证明后,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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