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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职工医疗保险,断交至六月,现在住院,如果现在办理补缴,可以享受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4-25 0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补缴之后还能用。因为如果单位职工连续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以及个人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中断缴费不超过六个月,并且当年中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在次年3月份(含)以前办理补缴的,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补缴之后还能用。因为如果单位职工连续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以及个人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中断缴费不超过六个月,并且当年中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在次年3月份(含)以前办理补缴的,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医疗保险断缴,从断缴的第二个月起不能再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断缴时间在三个月之内的,只要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及时进行补缴的,补缴以后在断缴的三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这是可以报销的;断缴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即使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补缴了医疗费用,在这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这是不能报销的,只能从补缴后的第二个月开始享受医疗报销的待遇。
    单位缴费断缴时间超过六个月再补缴的,断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则是不能报销的,但补缴以后的第二个月开始可以正常报销医疗费,但缴费年限不能计算连续年限,只能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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