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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组股权可以转让吗?

股权转让 2023-04-25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与重组并无冲突,只要达到重组的条件就可以重组。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形有向内转让以及向外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体的转让程序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公司重整的,股权依法仍可以转让;但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公司重整期间,转让股权应当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法律依据:公司重整的,股权依法仍可以转让;但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公司重整期间,转让股权应当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七条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公司重整股权一般可以转让。但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公司重整期间,转让股权应当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七条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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