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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章程修正案是否需要两位股东签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4-26 06: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董事会决议以股东会决议的名义,叫股东代表自愿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代表的股东股权)给公司工会,由公司工会持有和管理”前半句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但后半段章程是否允许?
    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决议并备案。
    可以提请董事会或监事会解决,否则,考虑起诉维护小股东利益
  • 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
  • 法律分析:章程修订不需要股东签字。只要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就可以。章程修改属于股东会的法定职权。我国法律规定了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和其他种类的股票。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和其他种类的股票。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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