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在超市买的东西被前面的人拿走了。超级市场是否应该赔偿?

损害赔偿 2023-04-26 07: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消费者可以拿着购物凭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要求超市赔偿。如果不属于超市的责任,超市则可以在赔偿消费者损失后向相关责任主体追偿。如果超市拒绝赔偿,消费者可以到当地工商局、质监局、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四十一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 法律分析:可以向超市相关人员索要赔偿,赔偿的金额为商品的价格。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法律分析:可以向超市相关人员索要赔偿,赔偿的金额为商品的价格。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以请消费者协议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由于超市多收钱的行为为不履行价格承诺行为,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因此可以按照上述条款索要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案件细节不同,律师回答仅供参考,咨询律师获取针对解答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超级市场是否应该赔偿?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