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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租赁合同还没到期,我就搬走了?房东又把房子租给了别人?她违法吗?我现在打电话给她不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4-26 2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搬走,可以发给承租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限时交还房屋。如果对方拒不接受,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公证送达。如果承租人还是不愿意搬出,可以提出侵权诉讼,用法律维护权益,要求对方返还房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 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搬走,可以发给承租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限时交还房屋。如果对方拒不接受,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公证送达。如果承租人还是不愿意搬出,可以提出侵权诉讼,用法律维护权益,要求对方返还房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房屋租赁到期后租客拒绝搬走的房东可以与租客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客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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