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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诉讼未完成当事人死亡,已支付的律师费能否退还部分?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4-27 07: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个一般是不退还的
  • 法院不退诉讼费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
    在撤诉、调解结案以及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况下,会发生诉讼费退费的情况,法院不允许律师代领退还的诉讼费,因此诉讼费原则上只能由诉讼费缴纳乙方本人领取。
    诉讼费退费手续:
    1、只有本人已经死亡或者无法行动的情况下,才可以由近亲属代为领取持本人身份证;
    2、诉讼费缴费票据原件,如果原件丢失,退诉讼费会比较麻烦。
    3、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这些文书上都会载明诉讼费退还给谁,退还多少。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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