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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6个月的哺乳期,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有什么赔偿,

无故辞退 2023-04-27 1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哺乳期被公司辞退,要求怎样的赔偿
    1、哺乳期被公司辞退要求这样的赔偿:
    (1)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哺乳期被辞退的赔偿标准
    1、哺乳期被辞退属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的2倍工资款,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另外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如果有相关证据如:工作牌、工作证、工资卡、工作服、押金条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产假期间工资标准按基本工资算,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2、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 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应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辞退哺乳期员工的补偿标准:如果员工没有重大过错的,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补偿。而经济补偿标准一般是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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