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操场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用、营养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害费用分别多少合理,有事实证据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4-28 06: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 法律分析:以实际损失与法定标准与项目,来计算赔偿额度。一般是通过调协双方达成意合即可,如果通过计算来完成则包括以下项目:
    1、医疗费。
    2、停工留薪。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法律分析:误工费按实际误工的损失计算,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如果受害人未满16周岁的,则按照每小一岁减一年的方式,最低不可少于5年的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受害人满60周岁以上的,则每增加一岁可减少一年,最低不可少于5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忻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