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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房地产开发商破产,付了首付,房子已经建好了,是否要申报债权

房屋买卖 2023-04-28 0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申报后房子一般不属于自己。物权以登记为准,向开发商申报债权后将清算开发商资产情况,以其破产清算时的资产折算其他费用后作为债务清偿款,未过户的房子仍属于自己,已过户的房子属于债权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 法律分析:债权申报后房子一般不属于自己。物权以登记为准,向开发商申报债权后将清算开发商资产情况,以其破产清算时的资产折算其他费用后作为债务清偿款,未过户的房子仍属于自己,已过户的房子属于债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 法律分析:作为破产债权人,依法登记债权,参加破产清算和财产分配。房子未完工未交付还未生成物权,根据合同,目前你仅享有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这一债权。所以,你应当先登记债权。首先要明确开发商破产是自己说的还是法院判决的,因为破产不是自己说破产就破产,必须有法院的破产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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