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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离婚,男方还房贷,银行会收回房子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4-28 09: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分情况讨论。如果夫妻双方购买了房子之后,起初是由一方单独承担房贷或者是二人共同承担房贷之后想要更换到另外一个人名下,让另外一个人承担房贷的话,我们要考虑两种性质,一种性质是已经离婚的,一种性质是准备离婚或者是没有离婚的。
    1、如果是因为离婚,那么需要双方达成一定的协议,这个时候去银行申请变更还款人就可以了,带上自己的相关身份证明,变更还款人信息和银行账号就行了。
    2、如果是没有离婚的话,那么也是直接可以携带对方的身份证,或者是让对方和自己一起前往银行去变更一下还款人就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房贷一般都是用房产证作抵押品,房贷还不上的话,银行一般不会收回你的房子,大都是催收不成后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查封你的房子并作司法拍卖,所得款项优先还给银行,如果不足以覆盖房贷款,法律会继续查封你的其它的合法财产先还银行贷款,直至还贷完毕。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需要还清贷款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了。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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